哈尔滨武汉:针对“工程机械排放”发布新规定
黑龙江哈尔滨:自4月1日排放低于国三标准的工程机械不能在哈尔滨落户
从哈尔滨环保局得知,自今年4月1日起,排放烟气且无废气污染控制装置的挖掘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不能在哈尔滨办理转入和注册登记。自16年12月1日起,装用不符合国三标准要求柴油机的农用机械,不得在哈市办理转入和注册登记。
哈尔滨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稽查二科科长徐虹光表示,自4月1日起,哈尔滨环保部门将依照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严厉整治,包括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机械,均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同时将不得在哈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自2016年12月1日起,装用不符合国三标准要求的柴油机的农用机械,不得在哈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凡是拥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须加强检查,对无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应加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湖北武汉:自4月1日武汉开启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排放不合格罚5000元
从武汉环保局得知,4月1日起,市环保局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整治,一旦发现排放不合格将面临5000元罚款。今后包括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武汉市实施的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对使用排放不合格或无废气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处以5000元罚款。武汉市正在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和权属,同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办法也有望在年内出台。
从此两项新规定中,可以看出政府坚持环保社会建设的决心及控制工程机械排放的未来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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